涵蓋公司名稱、招聘職位的相關信息(職位描述、招聘人數、任職資格等)、招聘會或者宣講會的時間地點等,并對公司的整體概況、獨特的企業文化、薪酬福利待遇、應屆畢業生的職業發展前景等做簡要的介紹。
校招小組根據實際情況需要,選擇在學校或網絡在線完成宣講。宣講的內容為主要為公司簡介、人才發展規劃、各項福利待遇政策、人才培養方案、公司管理風格、公司發展史、公司主要成就等。
校招小組針對招聘崗位的職責和任職要求從投遞簡歷中刷選相對合適的簡歷。
校招小組成員與候選人明確面試信息,面試官對候選人進行面試。面試形式根據實際需要進行一對一或一對多面試。
根據職位的任職資格要求,運用現代人才測評技術與工具對候選人進行測量和評價,判斷候選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的任職資格。
根據授權手冊,按相關流程進行擬入職人員審批。
招聘相關人員與候選人進行offer溝通,確認候選人的意向。候選人口頭接受offer后,招聘人員應在offer審批一個工作日以郵件形式發放錄用通知書,并要求候選人在2個工作日內確認并回簽。
候選人接收到《錄用通知書》后,應一周內郵寄三方協議到人力資源部,簽訂后回寄;若候選人三方協議尚未下發,則需做好與候選人的關系維護并約定就業協議簽定時間。